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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9-12-06 17:15:07

亡灵作家

亡灵作家 慕山语 著

连载中 洛笙歌夜挽

火爆新书《亡灵作家》由知名作者慕山语最新创作的仙侠风格的小说,这本小说的主角是洛笙歌夜挽,书中主要塑造的女主形象也深得人心,全文主要讲述一只亡灵,一个神秘而强大的男人,一家开着修仙界的书店,我们的故事就这么开始了。

精彩章节试读:

灵墟界,云遥帝国的云溪城。

作为帝国曾经的帝都,现在的云溪城早已没有了曾经的繁荣。宽阔的街道两旁,店铺林立,但却都是门可罗雀。而在这些店铺中,有一家店却是格外得引人注目,这家店和其他的店铺一样没什么人光顾,而且卖的也不是什么稀世珍宝,之所以说它引人注目,是因为它竟然是一家书店!

你能想象在一个修真者满地走的世界开一家书店的前景吗?不能想象是吧?很正常!因为它根本就没有前景。

而且最奇怪的是,这家书店至今还没有开张。

没有人知道店里都有些什么,当然,应该也没有人想要知道。而就在这家紧闭的书店里,一个极为英俊的少年正手托下巴坐在柜台后面发着呆。

少年的身形清瘦,一头乌黑的长发却是垂到了地面上,虽说是在发呆,但那一双眼睛却是极为清明,仿佛有光在里面闪烁。

洛笙歌其实心里挺郁闷的,他到现在都没想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。他只记得自己当时正在更新他那本网络小说,然后突然感觉有些困,他从来不是一个会亏待自己的人,困了就睡嘛。然后……然后他就再也没有醒过来,准确的说是他的身体再也没有醒过来。

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,就已经在这个书店里了,而且还变成了一只鬼。

这也是为什么这家书店没有开张的原因,因为作为一只货真价实的鬼,他是没有办法在白天出现的。而且最重要的是,这家书店也根本不是他的。

这家书店的店长叫夜挽,是一个很奇怪的人,没错,就是人。不过,他虽然是一个人,但却是一个昼伏夜出的人,甚至比他这个鬼都更像个鬼。当然,他的昼伏夜出只是对于洛笙歌来说,因为他白天是见不到夜挽的,也不知道他白天是去干什么了。

夜挽长得很漂亮,虽说比自己肯定是不如。他不喜欢说话,也不喜欢自己说话,整个人都闷闷的,总之,是一个特别无聊的人。

洛笙歌在成为鬼之后的第三天就彻底受不了了,莫名其妙死了也就算了,竟然还要他整天和一个闷葫芦在一起。

所以,在深思熟虑之后,洛笙歌决定今天夜挽来到时候一定要给自己找一点乐子。

他打开柜台的抽屉,拿出一个拳头大小的铁球,铁球通体是白色的,在中间的位置有一条金色的线围绕着。他将铁球轻轻地抛起来,说道:“挽歌。”

“启动密码接收,小挽挽来啦!”铁球悬浮在半空,发出一种机械式的萝莉音,然后白色铁球就睁开了眼睛,那是一双蓝色的机械眼,就在眼睛睁开的霎那,那条环绕着它的金线也亮了。

这个铁球其实是一个智能机器人,是他跟夜挽要的,他这个人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,就是和很多人一样喜欢看小说,只不过他是把爱好发展成了工作,成为了一个网络作家。虽然现在在这个灵墟界还没有人愿意看小说,但他不介意先做一个亡灵作家。而且,他除了写小说,也不知道该干些什么,夜挽是他在这里唯一认识的人,可也只有在晚上的时候才能见到他,白天他又不能出去,要是再不给自己找点事情做的话,他真的会无聊死的,尽管他已经是一只鬼了。

……

一直从早上写到晚上,洛笙歌也没觉得累,这估计是他成为鬼之后最好的事情了。

“你喜欢?”突然,一个十分温柔的声音响起,是夜挽回来了,他竟然都没有发现!

“挽挽!你吓死我了!话说你走路都没有声音的吗?我们两个到底谁是鬼啊!”洛笙歌不满地道。

夜挽是一个极具气质的男人,是那种无论身边有多少人遮挡,都会被首先注意到的人。而且他的眼睛竟然是紫色的,就像一个吸血鬼贵族,只是没有獠牙罢了。他径直走到柜台前,问道:“喜欢?”

“当然了!你要不要做我的第一个读者?”虽然夜挽的话很简单,但是洛笙歌就是知道他是什么意思,在他看来,这应该是独属于鬼的直觉。

“这个给你。”夜挽没有直接回答他,而是拿出了一个手环,黑色的,很古朴,总之绝对不算漂亮。

“挽挽,你这样是交不到女朋友的,哪有送人这么丑的首饰的。”洛笙歌嘴上虽然这么说,但身体却是已经穿过柜台蹭到了夜挽面前。

“而且,送男人首饰也……”洛笙歌的话还没说完,夜挽就已经把那个黑色的手环套在了他的手腕上。

洛笙歌是一只鬼,鬼就是没有实体,所以他其实是不能碰任何东西,不过,夜挽既然会送给他,那肯定是可以碰的东西。洛笙歌的声音戛然而止也不是因为黑色手环能戴着手上,而是因为那手环戴着手上之后,竟然变了模样,不再是黑色,而是紫色,上面还有彼岸花的图案,闪烁着红色的光芒。

“好漂亮!挽挽,你确定要送给我吗?”洛笙歌问道。

“嗯。”

“那这个有什么用啊?”他才不信夜挽只是单纯地送他手环呢,他们又不是情侣。

“阳光。”

“你是说我白天可以出去了!啊!挽挽,你真是太可爱了!”洛笙歌一脸欣喜,一把搂住了夜挽的脖子,在他脸上亲了一口。

夜挽被他亲了一下,身体明显僵硬了一瞬间,不过洛笙歌显然是没有注意到。

“睡觉?”

“不要,我还要继续写呢,而且啊,挽挽,你难道不觉得灵墟界的人很可怜吗?整天就想着修炼、修炼,一点儿休闲娱乐都没有,早晚会把脑子炼傻的。所以啊,我决定把这家书店开起来,好不好?”洛笙歌虽然有这个想法,但毕竟这家的还是人家夜挽的。

“你的。”

“……”洛笙歌第一次为自己听懂了夜挽的话而感到尴尬,他是意思的说他的东西也就是自己的,想怎么弄都行呗。可是为什么就是有种十分暧昧的感觉呢?

“挽挽,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啊?”洛笙歌其实早就想问了,毕竟他和夜挽素不相识,而他又对自己这么好,这真的很不正常。

“喜欢。”

“……”靠!自己为什么要嘴贱问他这个啊!更尴尬了!

“陪你?”

“……啊?!哦,不用,我还不知道要写的什么时候呢,我这个人吧,一旦写起东西来就经常会忘记时间,你不用陪我的。”洛笙歌有些慌张地说道,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还有点儿心虚。

“陪你。”这次不是疑问句了,是陈述语气。

“……”洛笙歌不知道为什么,心里竟然有点儿感动。他是一个孤儿,所以即便是死了,也不会有人伤心,但相应的,也没有人会关心他。本来嘛,都已经变成一只阿飘了,根本就不需要休息,可夜挽却把他当成一个人一样,还会关心他。

“好啊!那挽挽就当我的读者好了!”洛笙歌拉着夜挽到柜台里面,把这几天写的东西推到他面前,“挽挽,这些都是我这几天写的,你先看。”说完,就重新扑到了智能机器人小挽挽的电子屏幕上。

夜挽看着他专注的神情,突然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,就好像回到了千万年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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